在中国式离婚模式里,对于一对已经结婚多年的富豪夫妻而言,要想在短时间内分清哪些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,哪些财产是两人婚后共同财产,根本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为什么?
首先,
婚前个人财产可能在婚内转化形式
。例如丈夫在婚前拥有的房产,在婚后抛售所得的现金,或者在婚后进行抵押所得的现金,投资于某些项目后,又从该项目中获得的收益。而偿还抵押的资金,又来自于其他的投资。
在离婚时,这种婚前财产的转化形式在法律上虽然仍然是婚前个人财产,但经过频繁流动和支付后,不但难以证明,而且这些资金的归属变得非常难以界定。
其次,
婚前个人财产可能变成婚前婚后混合财产
。例如丈夫在婚前贷款购入的资产,在婚后偿还贷款,而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频繁流动的各种账户,其中也许有婚前存款,也许有婚后收入。
此时,当事人所持有的资产,就成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混合财产,而混合比例应当如何分配,成为核算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。
再次,
婚前股份在婚后所产生的各种利益
。即使企业在婚前就已经存在,股权本身可以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,但在婚后所产生的股权增值部分,则是夫妻共同财产,包括股份分红、增加注册资本、利润转增股本、配股、行权、投资经营所形成的股份增值等。
最后,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内
频繁流动而无法证明来源
。只要拿不出有力证据,这些财产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因此,很多富豪的中国式离婚往往是持久战模式。
以号称“中国巴菲特”的中证万融集团实际控制人赵丙贤的离婚案为例,其与妻子的离婚案件从2010年开始诉讼,一直处于长期纠纷的状态。
具有同样经历的还有钢铁大王、日照钢铁实际控制人杜双华离婚案,目前仍处于停滞状态。
更有甚者转移财产、互爆家丑、刑事举报、民事诉讼、大打出手,这些狗血剧情也频频出现在中国富豪的离婚案件中。
例如真功夫大股东蔡达标前妻先是状告蔡达标欲索回25%股权,随后其小舅子之妻又起诉蔡达标职务侵占,最终蔡达标被判14年有期徒刑,至今仍在狱中。
还有中证万融集团实际控制人赵丙贤与妻子陆娟的离婚案中,陆娟不但指控赵丙贤转移夫妻财产的事件,而且还牵连出家暴丑闻、婚外情丑闻、私生子丑闻等。
双方甚至发展到互相报警。陆娟被警方以涉嫌抢夺罪对其刑事立案。一个月之后,朝阳检察院经审查做出不起诉决定。
更加严重的后果是,在中国式离婚模式中,因为需要向前妻支付巨额资金,实际控制人可能在股市上连续抛售,或者因为将一部分股份分割给前妻,实际控制人的控股比例降低,对公司的控制能力被削弱。这些都会导致公司股价大幅下跌,让中小投资者深受其苦。
以神州泰岳为例,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宁的天价离婚案公告前后,公司股价连续几个跌停,许多股民因此受损严重。再如真功夫家族出现内斗后,其股份估值从20多亿元骤降至7亿元。
在其他案件中,实际控制人的婚姻诉讼旷日持久,对股价的影响也持续存在,导致资本市场投资者连续受挫。
不得不说,在当今社会,离婚已经不单单是离婚了,婚姻也不仅仅是结婚了。而更像一种合伙,涉及利益分配和财产平衡。
中国式离婚,离婚容易分家难!
本文作者:林玉 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