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9日,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批次不合格食品,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“贵州王子酒”因酒精度不达标而上黑榜。
涉事的“贵州王子酒”无论在产地还是名称上,均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茅台王子酒”相仿。而茅台镇仁和酒业曾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(“老赖”)名单,公司资产也被数次拍卖或变卖。
通报显示,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品古酱牌“贵州王子酒”(500ml/盒,2014-04-08),酒精度检出值为50.2%vol,低于52.0%vol—54.0%vol的标准规定。
据监管部门解释,酒精度表示酒中乙醇的体积与酒体积的百分比。国标要求酒类产品标识的酒精度偏差不能超过±1%。酒精度含量不同,售价也不同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不计量,造成检验结果偏差;或者生产单位为了盈利,以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卖。
·END·
(来源:新浪财经)版权声明:“新消费”所推送的文章,除非确实无法确认,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。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。若涉及版权问题,烦请原作者联系我们,与您共同协商解决。联系方式:010-88890472
新消费
微信号:Newconsumer
由《中国经营报》快消连锁版组打造
挖掘消费行业新趋势、新机会与新模式
打造快消业与连锁业上下游良性联动的新型生态圈